4月13日,我区全面启动对区煤炭局、教育局等10个部门单位的巡察工作。本次巡察为期1个月,共成立5个巡察组,巡查组组长由区纪委派驻五大系统纪检组组长担任。
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个别谈话、走访调研、暗访调查等方式方法开展巡察。巡察内容主要为“机关党建及‘两学一做’学习教育情况、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、‘三项机制’落实情况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、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、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”等六个方面。巡察组将在《榆阳报》、区电视台、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网站等媒体公布巡察时间、内容、联系方式等事项,接受群众监督,提高知晓率和影响力。
巡察结束后,各巡察组将撰写巡察工作报告,并通过适当方式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。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,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并在2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报告。
区委要求被巡察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,巡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等有关制定规定,以高度负责的态度,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