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

陕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资源征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7-17 17:29:00.0
  • |
  • 作者:榆林市星元图书楼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608次

一、 资源征集的类型和范围


   征集反映陕西本地特色文化的文本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源。


   范围包括并不止以下方面:


   文化遗产:包括当地区域文化、地方民俗、文物古迹、自然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。


   地方曲艺杂技:包括曲艺、杂技、魔术、皮影、木偶等代表节目、 著名表演艺术家等。


   民族文化:包括少数民族歌舞鼓乐、节庆婚俗、民族服饰等。


   少儿文艺:当地举办的少儿文艺活动的音视频资源。


   旅游文化:包括各地名山大川、重要文化景点、红色旅游景区及景点、民俗风情、土特产等。


   生活常识与人居环境:包括日常生活知识、医疗保健常识,以及村庄规划和住宅设计等。


   地方节庆文化活动:包括春节等大型节庆活动、地方举办的定期不定期的大型文化活动、地方文化专题片等。


二、 征集的方式和版权


   包括自愿捐赠、自创自建、有偿购买等多种征集方式。上缴单位需确保依法拥有相应版权,并可以授权作品在协议范围内享有版权,这些权利包括: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放映权、广播权、复制权、翻译权、汇编权、展览权等。


   原则上所征集的资源,做为成品资源使用的授权期不能低于10年,做为素材资源使用的授权期应为无限。


三、资源的质量要求


    1、 图片资源:


包括自拍的实物图片和扫描的文献图片,应提供网页级300像素的JPEG文件和存档级600像素的TIFF文件。 


    2、 音频资源:


音频资源应为1.6Mbps (不低于128kbps)码流的WAV文件,至少为立体声左右声道。


   3、 视频资源:


视频资源应为720P高清视频,即分辨率不低于720×576,码率25M(不得低于6M)的AVI文件, 要求画面稳定、清晰、播放流畅,没有杂音。


四、征集流程


   1、制定年度征集计划,要求基层提交资源计划上缴目录。


   2、与资源版权方签定作品授权书或协议。 


   3、征集资源应配有文字说明及相关介绍(如演员介绍、剧目剧情、海报剧照等)。


   4、对征集资源进行质量验收,填写验收报告,并及时向版权方回复验收情况。


   5、验收合格的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、存储与发布。


 


 


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

      陕西省分中心      

  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