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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3-30 00:00:0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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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本馆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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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3399次

一、办理借书证     

  本馆实行一卡通,读者办证须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填写星元图书楼借书证办理登记表,交纳押金100元(每证每次可借2本图书,不限图书种类)即可办理。为他人代办借书证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吋近照1张。

   一楼大厅或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可以自助办证。

  单位或团体办证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,经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借阅册数和押金根据单位人数确定。

  旧证(可借1册)换新证(可借2册)时,请先完善旧证退证手续后再办理新证。     

二、挂失、补证、退证      

  挂失、补证:如借书证不慎遗失或损坏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挂失,补办新证需交工本费5元,原证借阅记录和押金与新证合并。     

  退证:持本人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借书证和押金收据即可办理退证,退证前须还清所借书刊。     

  代办借书证挂失、补证及退证时,须提供代办人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    

三、借阅册数与期限

  每证可借阅图书2册,类别为A-Z类,借阅期为15天,如所借图书不能在借阅期内阅读完,须提前携带借书证或所借图书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期为10天,每证或每册图书只可续借1次。若所借图书超期未还,还回后停借7天后方可再次借阅。     

四、污损、遗失赔偿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请妥善保管好借书证和所借图书,如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,在办理挂失前,借书证被他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如所借图书污损、遗失,须按照《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文献借阅污损、遗失赔偿条例》赔偿。     


六、联系方式    

  电话:0912—3250206   0912- 8120005

           0912—2209900 


微信公众号: yl15886

网址:http://www.ylib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