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

借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1-01 00:00:00.0
  • |
  • 作者:本馆原创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2965次

一、读者须持借书证方可进入借书室借阅图书。

二、读者在进入借书室前,须将随身携带的挂包、书刊等物品(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)寄存在存包柜,并将电子设备设置为静音模式。

三、借书室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进入借书室后凭借书证换取代书板查阅图书,取书时,务必使用代书板,以免图书错位(代书板上注有使用说明,请正确使用),办理借阅手续前,所借图书如有污损、缺页、勾画等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方可借阅。

四、读者在借书室查阅图书时,只可在室内翻阅,不得将图书携出室外,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、大声喧哗、嬉戏、随地吐痰、乱抛纸屑,如不听工作人员规劝者,将取消其借阅资格。

五、借书室所有图书都已粘贴复合磁条,只有在办理完借阅手续后,工作人员才会将图书消磁,否则图书带出室外时,电磁防盗仪会自动鸣笛。

六、每证每次限借A-Z类图书2册,借期15天,如所借图书不能在借阅期内阅完,须提前携带借书证或所借图书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期为10天,每证或每册图书只可续借1次。若所借图书逾期未还,图书还回后借书证停借7天后方可再次办理借阅手续。

七、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如转借他人或遗失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
八、读者对所借图书要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写画、污损。如所借图书污损、丢失,须按照《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文献借阅污损、遗失赔偿条例》赔偿。